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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污约山场佃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12字

南污约山场佃契

立佃字人本寨姜开绪。今佃到与姜宗保所有山场乙块,地名南污约 [1] ,此山分为三大股,凤议(仪)、宗保二人名下占乙大股。此大股分为二小股,宗保名下占乙股。又乙处地名党周山场,分为二大股,宗保名下占(乙)大股。日后栽杉种管成林,长大作为五股均分,地主占三股,栽手占二股。日后不得翻悔异言。今恐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
姜开祥 笔

咸丰八年正月初十日  立


[1] 南污约,即其他文书所书的“南污粟”,加池苗语读为“南污勺”,“约”系“勺”字之误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