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污约山场佃契
立佃字人本寨姜开绪。今佃到与姜宗保所有山场乙块,地名南污约 [1] ,此山分为三大股,凤议(仪)、宗保二人名下占乙大股。此大股分为二小股,宗保名下占乙股。又乙处地名党周山场,分为二大股,宗保名下占(乙)大股。日后栽杉种管成林,长大作为五股均分,地主占三股,栽手占二股。日后不得翻悔异言。今恐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姜开祥 笔
咸丰八年正月初十日 立
[1] 南污约,即其他文书所书的“南污粟”,加池苗语读为“南污勺”,“约”系“勺”字之误。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