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行则山场佃契
立佃字人党央宋家旺。今佃到加池寨姜凤仪、凤舞、宗保叔侄之山,地名培行则,小地名洗务罗山乙块,上凭路,下凭岩洞,左凭洪头,右凭廷瑜之山为界,四字(至)分明。其山分为伍股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二股。限至五年之内成林。如有不成,栽手并无股分。恐后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(注: 凭中 姜朝弼
孙邦彦)
道光廿四年六月十五日 亲笔立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