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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什之皆培介山场杉木主佃分成合同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184字

乌什之皆培介山场杉木主佃分成合同

立分合同字人加池寨姜开明与奉兰弟兄。所共之山地名乌什之皆培介,在廷瑜田角对面之冲。先年付与中仰寨潘长明父子栽种。其山界限:上凭地埂,下凭半冲凭廷值所栽之木,左右凭领(岭)。此山土栽分为五股,地主占三股,栽手占二股。今以木长大成林,二比邀约分立合同二纸,土栽各收一纸为据。

合同二纸为据(半书)

凭中 加池姜三皎

代笔 姜世安  

道光十八年十月初三日  立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