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沮石山场佃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45字

沮石山场佃契

立佃栽杉木种地人连(莲)花山王明远、杨殿安、蒲秀梅三人。今佃到加池寨姜开明得买文堵寨姜廷华、廷荣、龙飞池、吴文相、姜士周、龙廷彬、姜占魁、姜通明等与姜通义伙共之山,地名沮石 [1] 。此山界限:上凭格翁坟山脚,下凭子木 [2] ,左凭之毫木,右凭木洪路,界限分清。此山付与蒲、王、杨三姓栽种,日后木长大成林,分为五股,栽手占贰股,地主占叁股。日后照依佃字分立合同,不得异言。恐后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
亲笔 蒲秀梅

道光十四年八月十三日  立


[1] 沮石,即乌什。沮,系“污”字之误。

[2] 子木,锦屏方言,指未成材的中幼林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