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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周山场佃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21字

党周山场佃契

立佃栽杉木种地字人中仰龙正和。今佃到本寨陆通隆与加池寨姜开明伙共之土,地名党周山,在朝俊之田坎上。此山土之界限:上凭土坎与世培之分界为界,下凭之毫木下至田坎为界,左凭破领(岭)中间 [1] 下至田角为界,右凭世培分界下至冲为界,四处界限立清。日后木植栽满,言定五股均分,地主占三股,栽手占贰股,二比不得异言。恐后无凭,故立佃字为据。

外批:土分为三股,陆姓占乙股,姜占二股。

龙连升 笔

道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  立


[1] 左凭破岭中间,意为“左凭岭中间破分”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