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沮蒿杉木土栽分成合同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50字

沮蒿杉木土栽分成合同

立分合同字人中仰寨陆光德弟兄三人与光才。先年得佃加池寨姜成(廷)德之山场乙块,土名沮蒿,在德廷之田坎下,下乙截付与陆姓栽杉种粟。杉木长大,贰股均分,地主占乙股,栽手占乙股。其有界限:上凭盘路,下凭嫩木,左凭地主之山、以割额 [1] 为界,右凭大冲,四至分清。此山杉木栽手分为贰股,地主姜成(廷)德得买光才乙股,余存光德弟兄乙股各在,日后不得混争,照依合同均派,不得多言。现立合同为据,各执乙纸收存。

凭中 龙现彩

代笔 姜之俊

道光八年六月初四日立合同是实(半书)


[1] 割额,苗语指形如瓦屋脊状的尖薄山岭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