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冉计山场佃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24字

冉计山场佃契

立佃帖字人党养宋万成、万和兄弟。今佃到加池寨姜廷德山场乙块,坐落地名冉低(计),上凭顶,下凭盘路,左凭小岭中间,右凭冲迫坡为界,四至分明。自佃之后,务必栽木 [1] 。长大成林两股均分,地主占乙股,栽手占乙股。如不成林,栽手毫无股分。恐后多言,立此佃帖永远为据。

姜世道 字

道光贰年二月十八日  立


[1] 务必栽木,在锦屏地区,旧时有的佃户租佃山场,只注重种植小米、包谷等粮食作物,以解决其粮食问题,往往忽视杉木的栽植和管理,致使山主利益受到损失,故此特作强调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