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皆赊山场佃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193字

皆赊山场佃契

立佃山场栽杉字人张士清。因缺少粮食,无处栽杉种粟,自己登门求到加池寨姜熊占、福宗二人山场乙块,地名皆赊 [1] ,上凭易姓所栽之木为界,下凭下岩梁为界,左凭岭以迫坡为界,右凭冲为界。其木长大,分为五股,地主占三股,栽手占贰股。限至四年杉木成林。如有荒芜不成林,栽手并无系分,勿怪地主多言。所立佃字为据。

外批:地主熊占二股,福宗占乙股。

道光贰年正月廿五日之俊笔  立


[1] 皆赊,苗语意为漆树下边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