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计溪山场佃契
立佃山字人本寨姜奉乔、舒茂、世昭三人。今佃写到姜廷德、之美、世连所有山场乙块,土名乌计溪,上凭岭与洪路为界,下凭山主之木为界,左凭洪与路为界,右凭小冲为界。其山佃写栽杉种地,务要栽手修理。日后长大成林分为五股,栽手占二股,地主占三股,不得有误。恐有误者,栽手并无股分。今恐无凭,立此佃山字约为据。
代笔 姜世法
道光二年正月二十二日 立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