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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书山场佃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147字

再书山场佃契

立佃山场字人天柱县孙松友、龙长生二人。今因佃到加池寨姜廷德、士周二人名下所有山场下边乙团,坐落地再书,付与孙、龙二姓栽杉木种地。限至五年之内长大成林,五股今(均)分,地主占四股,栽手占乙股。日后倘有不成林,栽手并无股分。今恐(无凭),立此佃字为据。

孙松友 笔

嘉庆二十四年六月初一日立字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