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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花山山场佃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152字

莲花山山场佃契

立佃字人文斗寨姜官保、福乔二人。□佃到佳拾寨 [1] 姜士周、廷德二人山场,坐落地名人花山 [2] 。佃与高上乙则 [3] 栽木,日后木长大,二股均分。立此佃字是实。

代书 平敖姜连兴

嘉庆十年二月十三日  立


[1] 佳拾寨,即加池寨。

[2] 人花山,即“莲花山”之误,在加池寨河对面。

[3] 乙则,系“乙截”之误。旧时加池人读“截”字与“则”字音相近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