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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文泰江道冲杉木佃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29字

杨文泰江道冲杉木佃契

立承任(认)栽杉木人杨文泰。今因家内平(贫)寒,出外行(寻)到梨(黎)平府伽(加)什寨问到兴龙、合龙家内有□壹块,地名江道冲,有山块大股三,兴龙、合龙二股写 [1] 与杨文泰栽杉木。当日定伍股君(均)分,地主三股,栽手二股。日后木头承(成)林,照股君(均)分。戒(界)至不明,在与地主;日后杉木不承(成),在与栽手。今恐无凭,立承任(认)为照。

杨文泰 亲笔

嘉庆八年二月十二日  立


[1] 写,即佃之意。旧时锦屏地区租佃山场要先书写佃契,故常称佃种山场为“写山”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