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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丹溪洞脚杉木土栽断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599字

也丹溪洞脚杉木土栽断卖契

立断卖土栽杉木约人文斗寨姜老先、老保、老望、老用弟兄四人。为因先年博借加池寨姜开明之银叁拾两,至今一十五年,本利无归,以致在司 [1] 主具控我弟兄一案。奈我弟兄自畏王法,复央中劝开明念我弟兄贫苦,自愿将也丹溪洞却(脚) [2] 杉木乙块,下溪系在左边,界限:上凭草坡田为界,下凭也丹溪为界,左凭岭中间为界,右凭岩洞为界,四至分明。价值伍两。又将上团乙块,上凭土崩 [3] 至草坡为界,下凭水沟,左凭水沟角为界,右凭四爷山为界,四至分明。价值六两。其山木砍回家用,并无争股。砍下河卖,土股乙半。其山自卖之后,弟兄外人不得异言。倘有不清,俱在弟兄理落,有案可凭,立此断字为据。

凭中 姜之连 李福 杨枝荣 杨升

代笔 蒲必发          

道光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立


[1] 司,即黎平府龙里长官司。清康熙中期,加池、文斗等苗寨向黎平府输粮入籍,被划归龙里长官司管辖,直属于黎平府。清雍正年间设开泰县以后,又随龙里司划归开泰县,直到民国3年(1914年)撤黎平府后才划归锦屏县。据锦屏县龙里司《杨氏族谱》记载,清康熙七年(1668年)龙里长官司以武力迫使文斗等为其属寨。

[2] 也丹溪洞却(脚),也丹,也写为“乜丹”、“里丹”,苗语读为”liě dān”,在加池东面2公里处,与文斗村交界,为一小田坝,是加池最大的水稻生产区。也丹,苗语意为大田。也,苗语意为田;丹,苗语意为“明显”或“突出”。也丹溪洞脚,苗语意为里丹溪水流下的崖洞下边。

[3] 土崩,即自然滑坡处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