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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廷彩等之什山场杉木断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416字

龙廷彩等之什山场杉木断卖契

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龙廷彩、孙长生公孙二人。为因家下缺少银用,自愿将到祖遗山场杉木一块,土名之什,其山地主分为四十九两,本名占地主叁两伍钱柒分。其山界至:上凭文通祖坟,下凭大河,左凭冲以红路为界,右凭领(岭),四至分明。今将出卖与朱镐 [1] 名下承买为业。当日凭中议定价艮乙两贰钱伍分,其艮亲手领回家中应用。其山场杉木自卖之后,任凭买主管业,卖主不得异言。今欲有凭,立此断卖山场杉木字为据。

外批:廷彩一业卖两主 [2] ,蒙中解劝,二比自愿二股平分。

(注: 代笔 姜占鳌

凭中 姜占鳌)

道光伍年二月初六日  立


[1] 朱镐,即朱洪章之叔祖父。朱洪章,文斗人,清咸丰、同治年间随曾国藩、曾国荃兄弟在江西、安徽、湖北等地镇压太平天国,官至总兵。曾率部用炸药炸塌太平天国都城南京城墙,首先攻入城中。朱镐于乾隆后期从今敦寨镇雷屯村移居今文斗寨。

[2] 一业卖两主,指一块山先后卖给不同的人。此处龙廷彩先将之什山场卖与他人,后又卖与外乡新移至文斗居住之朱镐,造成权属混乱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