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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成珍冉皆什杉木山场断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18字

姜成珍冉皆什杉木山场断卖契

立断卖杉木山场字人本寨姜成珍。今因要艮用度,愿将到山场杉木土名冉皆什上边岭,其山界限:上凭宗周与开明之木为界,下凭冲为界,左凭冲为界,右凭之毫与开明之山界,四处分明。其木土股分为三大股,成珍四弟兄占乙股,一股又分为四股,成珍名下占乙股出卖与姜开明名下为业。当日议定价艮乙两一钱整,亲手收回应用。自卖之后,任凭买主修理管业,卖主不得异言。今据有凭,立此断卖山场杉木字为据。

凭中 姜世清

亲笔 姜成珍

道光四年四月初十日  立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