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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国连父子冉在丹杉木栽手断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450字

范国连父子冉在丹杉木栽手断卖契

立断卖栽手杉木约人剪宗寨 [1] 范国连父子。为因要银用度,无处得出,自愿将到先年所栽之木,地名冉在丹下去的右边岭,其木界限:上凭文盛、朝英之山为界,下凭河,左凭岭与之毫之山至河为界,右凭大冲为界,四处分明。其木分为四大股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乙股,出卖与加池寨姜之毫、枝模、开明承买为业。当日凭中议定价银叁拾捌两整,亲手收足,房族无人争论。如有来路不明,拘(俱)在卖主理落,不与买主何干。今恐无凭,立此断卖为据。

外妣(批):得买栽手乙股,又分为三少(小)股,之毫、之连占乙小股,之模一人占乙小股,开明、开文二人占乙小股。外添“父子”、“占”、“立”四字。

凭中 姜文玉

代笔 姜开渭

道光四年三月廿八日  立


[1] 剪宗寨,即今锦屏县河口乡锦宗村,在加池上方清水江北岸,距加池约8公里。2013年有160户,710人。有范、潘、彭、杨、李、姜、马、周、刘、曾10姓,范、潘二姓人较多。分锦宗、培了两个自然寨,锦宗为苗寨,培了为侗寨。剪宗,苗语的读音为“jiàn shōng”,意为坐落在架枧山坳上的寨子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