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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包柳冉皆谏杉木山场断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07字

姜包柳冉皆谏杉木山场断卖契

立断卖杉木山场约人本房姜包柳。为因家下缺少,无处得出,自愿将到地名冉皆谏 [1] ,上凭岩梁,下凭岩坎,左凭迫坡,右凭冲为界,四至分明。其山出卖与姜廷德、开文兄弟四人名下承买为业。当日三面议定价银贰两三钱正。任从买主修理管业,卖主不得异言。今恐无凭,立此断卖山场约为据。

外妣(批):姜廷德名下占乙股,开文四兄弟占乙股。

凭中 姜安保

代笔 姜开渭

大清道光元年六月初六日  立


[1] 冉皆谏,苗语译音,意为架枧岭的下边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