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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继尧乌己溪山场杉木断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335字

范继尧乌己溪山场杉木断卖契

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岩湾寨范继尧。为因缺少银用,无出,自愿将到杉山乙块,地名坐落乌己溪,上凭红路,下凭溪,左凭冲,右凭冲,有小岭在内,四至分明。此木山分为十六股,本名占三股。先年将乙股出卖与文通,又将二股出卖与家池寨姜廷德承买为业。当日请中出卖,议定价艮十两叁钱正,亲手收回应用。其杉山自卖之后,恁从买主修理管业,卖主不得争论。恐后无凭,立此断约承照是实。

外批:此山分为十六股,本名占三股,先年出卖乙股格翁范文通 [1] ,余下二股俱卖与廷德全收管业。内途乙字、添二字。

凭中 范绍尧

代笔 范绍卿

嘉庆二十乙年十乙月二十八日  立


[1] 范文通(1757~1847),格翁寨头人,较有财势。其因不满瑶光河口巨富姚氏父子仗富横行,为姚氏设局陷害,后率其子侄奋力反击,将姚氏诉败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