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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锡畴伟包杉木山场断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333字

范锡畴伟包杉木山场断卖契 [1]

立断卖杉木山场约人岩湾寨范锡畴。为因家下缺少艮,无从得出,自己将到杉木山场乙块,坐落地名伟包 [2] 地。此木分为三股,栽手占乙股,地主占二股。此地主之二股分为二十股,本名占乙股。此山界限:上凭佐周,下凭河,左右凭冲,四至分明。凭中出卖与 加池寨姜廷德名下承买为业。凭中议定价艮九两整,亲手收用。自卖之后,任从买主修理管业,卖主不得异言。倘有此情,俱在卖主理落,不干(买主)之事。今恐无凭,立此断卖字是实。

外批:伟包贰岭之山。内途(涂)二字。

(注: 凭中 范继尧

范承尧

亲笔)

嘉庆拾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 立


[1] 此契于民国二年(1913年)八月向贵州省财政司登记纳税。

[2] 伟包,又写作“尾包”,苗语译音,意为弯包过来的山岭,在清水江上游左岸,距加池约4公里,现已被三板溪电站水库淹没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