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美保党东等处杉木卖契
立卖杉木约人本房姜美保。为因年岁饥荒,缺少口粮,无处得出,自己愿将杉木二块,坐落地名党东 [1] 、冉皆什 [2] 二处,党东分为柒股,栽手占乙股,地株 [3] 占六股,美保名下乙股。又冉皆什分为三大股,美保占乙股,共总二处,当面出卖与姜廷德名下承买为业,凭中议定价银二处共银二两整,恁凭银主管业,日后不得异言。今(恐)无凭,立此卖契存照。
凭中 姜所俨
代笔 姜知琏
嘉庆拾伍年正月十三日 立
[1] 党东,苗语译音,意为山腰间长满芭茅草的窝状台地,在加池寨脚半坡。
[2] 冉皆什,苗语读为“冉该锡”,意为加池寨脚山岭,山岭下半部分已被三板溪电站水库所淹。
[3] 地株,系“地租”之别字,指杉木的土地股,是相对于杉木的劳力股(即“栽手”)而言,也称之“地主”或“土股”。地租比例的多少,与山场的远近、是否近河或有无洪道以及土质优劣等因素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