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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胜祖弟兄个顺山场杉木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359字

姜胜祖弟兄个顺山场杉木卖契

立卖杉木土木乙路出卖文斗寨姜胜祖、姜胜武二人弟兄,为因缺少,情愿将到坐落土名个顺 [1] 乙块,凭中出卖与加池寨 姜廷德名下承买为业。当日凭中三面仪(议)定实价文银八钱正,亲手收家中应用。其杉木至(自)买□之后,卖主弟兄不得理(异)言。又其有界至:左凭洪 [2] 路,右凭廷元,上凭岭,下凭岩 [3] ,四至分明。倘有来路不青(清),俱在卖主上前理落,不(与)买主何干。立卖杉木木土木乙路。

内添二字。

凭中 吴引言  

卖主亲笔 姜胜武

嘉庆拾年十一月十一日  立


[1] 个顺,又称贵顺、过舜、故顺,苗语意为接续两山龙脉的狭地。

[2] 洪,其他文书也写成“红”、“红路”、“红道”、“鸿”、“宏”等,是锦屏等地在山间下运木材的漕道,既快捷又省力。洪道一般沿山脊或边坡开,要求无陡坎,禁在山冲间开,否则木材下放时易折断。便于开辟洪道的山场价格稍高。

[3] 岩,指岩崖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