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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见山场杉木卖契
所属图书:《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》 出版日期:2015-11-01文章字数:231字

漏见山场杉木卖契

立卖杉木山场契人姜廷干、廷锡、老福。为要银使用,自愿将到地名漏见 [1] 山场杉木乙块,凭中出卖与堂弟姜包今、廷华二人承买为业,实受价艮叁两正。其山界至:上凭田,下凭冲,左凭岭乱岩 [2] 下至冲,右凭冲,四至分明。恁从买主永远管业,不得异言。今欲有凭,立此卖约为据。

批:此山日后分为八股,老三占栽手乙股,余七股廷华、包今二人平分。

(注: 凭中 姜廷桢

姜绍文

代书 姜廷干)

嘉庆七年二月十四日立


[1] 漏见,苗语意为山口架枧处。

[2] 岭乱岩,即乱岩岭。苗语和侗语的修饰词往往置于被修饰对象的后面。

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