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〇七 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三十日姜国藩借抵字
立借抵字人姜国藩,为因缺少钱用,无处得出,自愿将到反浩之山,上凭路,下凭冲,左凭冲,右凭小岭,五股本名占一股,今将出抵与姜元筠名下之钱柒佰弍十四千文,每年上祖(租)谷壹千斤,限至十月内归还不误。恐口无凭,立此借抵字为据。
批:此数元浩占三佰三十七仟,元筠占三佰三十一仟五百,家礼占五十五仟,此批。
外批:水牛四股,抵一股在内。
凭中 姜周模
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三十日 亲笔 立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