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  登录

目录

四〇三 宣统二年二月初五日龙之文佃地栽杉种粟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360字

四〇三 宣统二年二月初五日龙之文佃地栽杉种粟契

立佃帖种山字人中仰寨龙之文、龙之建、之贵、恩志、恩学五人,为因无地种粟,今请中上门佃到□□寨姜熙侯、姜志明、登伴、肇彬、恩相、国相等,地名井东下四甲共山一所,四大界限:上凭岭破(坡)以中仰六房共山为界,下抵污斗大溪,左凭岭以瑶光寨姜培元与文斗中房所共冉依之山为界,右上凭王坂田坝过去帽少田坝却(脚)为界,右下凭星子洞以小溪为界,田先年左右幅佃与丢佑林、龙二姓所栽,下存中一幅,系在桥头上首会人种,合我中仰龙姓五人,自愿讨中上门佃种,开挖栽杉,其山佃种之,自当努力栽杉,不敢荒芜。如有荒芜,为我有人名等事(是)问。以作弍大股均分,言限五年栽杉成林,再为分主合同均[分]。若不成林,栽手无分。恐口无凭,立此佃种山字为据存照。

共立佃五张

傅名榜

凭中 姜开贤

宣统二年二月初五日 笔 之文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