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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〇一 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王再标等卖阴地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388字

四〇一 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王再标等卖阴地契

立卖阴地壹穴字人黄闷寨三树首士王再标、连森、王步青、王发泰、王荣、王映贤、吉瑞、厚福、承槐、学浩、海螺、玉堂、长隆、福泰、永旺、玉石、安槐、秀发、王安然、清德、承庚、吴清茂、映木、龙元合、王明珠等,情因有纲祖遗之地一所,土名坐落阳大河四方岩路坎上有阴地壹穴,今有文斗寨姜登泮请中上门买到黄闷寨我众等之阴地壹穴,其界:上下左右抵我众等之纲山为界,周围丈口,横正陆丈陆尺整,当凭中人肖永吉议定阴地价银拾陆两捌钱整,其银众等领足,其阴地丈口界内付与姜登泮进莹,日后凭丈口界内任从买主管墓,界内蓄禁树木,二比不得异言。其丈口界外任从黄闷众等日后卖主修理栽杉,二比无言,我众等要姜登泮写有买字,二比凭立合同,凭丈口之内。恐口无凭,立有买卖字为据。

买卖合约贰纸各执纸存照[半书]

(注: 凭中 黄闷 肖永吉

亲笔 王吉瑞)

光绪三十三年丁未岁十一月十七日 永远发达 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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