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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姜德贵、姜登池佃栽杉木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168字

三九八 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姜德贵、姜登池佃栽杉木字

立佃种栽杉木字人姜德贵、登池二人,今佃到姜世隆、侄登泮、登科叔侄弟兄等之山壹块,地名皆粟,界限:上凭田,下凭土垦,左凭岭以主家之山为界,右凭冲,四界分清。其木限至五年成林,栽手有分。若不成林,地主另招别人。恐口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
笔 德贵

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立

立批:尚未成林无分。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