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  登录

目录

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龙瑜田等佃栽杉木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27字

三九一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龙瑜田等佃栽杉木契

立佃字人龙瑜田、高永吉二人,无处栽杉,今因佃到下寨姜世俊、姜世龙叔侄等之山一块,地名汪陆,其有界至:上登顶以龙破岭下至垇(坳),下凭岩硐,左凭范姓之山,右凭冲,四至分清,今佃限至陆年成林。若不成林,恁(任)凭地主另招别人佃栽,而我二人便无股分。如成林者,言定五股均分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无异。倘栽手急卖,先问地主,后问他人。恐口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是实。

外批:内添一字。

代笔 开明

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