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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绪七年三月十三日龙松茂、杨保你佃栽杉种粟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21字

三七七 光绪七年三月十三日龙松茂、杨保你佃栽杉种粟字

立佃栽杉种粟字人龙松茂、杨保你二人,今佃到姜世模俊弟兄之山一块,地名皆粟,其山界趾(至):上凭熙年之山,下凭名卿之山以土垦为界,左凭岭抵钟碧之山,右凭主家佃与明珠之山,四趾(至)分明。此山之木日后长大成林,以作伍股均分,地主占三股,栽手占弍股。口说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
凭中、代笔 钟碧

光绪七年三月十三日 立 [1]


[1] 本契末书有文字:“正道污榜三处卖子木契”“三块砍尽。”内容、字体与原契文不同,系后人所批。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