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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绪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龙启魁卖杉木栽手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04字

三七四 光绪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龙启魁卖杉木栽手契

立卖杉木栽手字人下房龙启魁,为因要钱使用,无出,自愿将到先年父亲所栽之山一块,地名松离,界限:上登顶抵李姓之山,下凭坎,左凭冲,右凭李姓之山为界,四至分明。其山之木分为伍股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,今将栽手出卖与姜世模、姜世俊弟兄叔侄名下承买为业。当面凭中议定价钱玖伯(佰)捌十文,亲手收足。口说无凭,立此卖字据。

内添三字。

凭中 姜凤乔

光绪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亲笔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