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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治九年正月十九日范锡荣、范锡禄分木合同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198字

三六八 同治九年正月十九日范锡荣、范锡禄分木合同

立分合同字人岩湾寨栽手范锡荣、范锡禄二人,文斗寨地主姜世模有山壹块,地名污晚皆里悠,界趾(至):上凭田,下凭溪,左凭四公山,右凭地主,四至分清。此山之木分为伍股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。今木长大成林,二比自愿分合同,日后砍伐,照合同股数均分,二比不得异言。今欲有凭,立此分合同二纸,各执一纸存照是实。

同治九年正月十九日 钟芳笔 立

各执合同一纸存照[半书]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