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六六 同治七年闰四月十二日姜世珍卖杉木字
立卖杉木字人姜世珍,为因缺少银用,自愿将到地名乌休山老木大小叁块出卖与姜世模、世俊弟兄名下为业。凭中议价纹银四两叁钱三分,亲手收足应用。其木分为玖股,世珍名下占壹股出卖。今欲有凭,立此卖字是实。
凭中 姜凤桥
代笔 姜钟芳
同治七年又四月十二日 立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