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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治二年二月十三日杨殿安佃栽杉木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181字

三五八 同治二年二月十三日杨殿安佃栽杉木字

立佃字人莲花山杨殿安,因无地栽杉,今佃到文斗寨姜世模弟兄地名冉境之山壹块,界至:上凭田,下凭李姓之山,左凭通戴之山,右凭冲与马姓之山为界,四至分明。佃为栽杉,限五年成林,五股均分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。今欲有凭,立此佃字存照。

凭中 姜钟芳

代笔 范锡寿

同治二年二月十三日 立 [1]


[1] 本契左端书有文字:“范锡荣栽四里塘佃字。”系后人所批。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