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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治元年九月十一日姜天隆佃地栽杉种粟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02字

三五七 同治元年九月十一日姜天隆佃地栽杉种粟字

立佃栽杉种粟字人下房姜天隆,今佃到上房姜世模、姜世俊弟兄之山壹块,地名从为酉,界至:上凭土垦,下凭盘路,左凭岭,右凭冲,四止(至)分清。其木长大,言定五股均分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,限定五年成林。如有不成,栽手无分。恐后无凭,立此佃字永远存照。

熙成 笔

外批:日后木植长大,二比另分合约。有出卖者,先问地主。地主不收,方准卖与外人。内添一字。

同治元年九月十一日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