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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五〇 咸丰十年十一月初一日范锡荣弟兄佃地栽杉种粟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46字

三五〇 咸丰十年十一月初一日范锡荣弟兄佃地栽杉种粟字

立佃栽杉种粟字人岩湾寨范锡荣、范锡禄弟兄二人,今佃到文斗寨姜相弼、世模二人名下之山一块,地名污晚,界趾(至):上凭田,下凭污晚溪,左凭范本英之山,右凭冲以钟奇之山为界,四至分清。其木长大,言定伍股均分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,限至五年成林。若不成林,栽手无分。恐口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
佃字二纸各存一张[半书]

倘后栽手出卖,先问地主。地主未收,务(无)分合同,方卖别人。

(注: 佃帖弍张 相弼存一张

世模存一张

凭中 姜钟碧

姜钟芳)

咸丰十年十一月初一日 锡禄 亲笔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