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四五 咸丰九年六月十七日姜老宗佃地栽杉种粟字
立佃栽杉种粟字人上寨六房姜老宗,今佃到下寨上房姜世德、姜世俊弟兄之山,地名穷故八,界至:上凭岭,下至溪,左凭主家与相开所共之山,右凭嫩木为界,四至分清。言定五年成林,照五股均分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。若有不成林,栽手无分,任从地主另招别客,栽手并无异言。恐口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代笔 姜钟芳
咸丰九年六月十七日 立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