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四二 咸丰九年正月二十日姜老寿佃地栽杉种粟字
立佃栽杉种粟字人中房姜老寿,今佃到姜世德俊兄弟之山一块,地名皆凉亭,界:上凭路,下凭沟,左凭毓菁之山,右凭路,四至分明。地主栽手分为五股,地主占三股,栽手占二股。其山杉木限至五年之内成林,如有不成,任凭地主另招别客,栽手毫无系分。恐口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添二字。
涂一字。
代笔 正理
咸丰九年正月二十日 立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