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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范绍华佃山栽杉种粟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191字

三三五 咸丰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范绍华佃山栽杉种粟字

立佃山场栽杉种粟字人岩湾寨范绍华,今因佃到文斗寨姜世德、世俊兄弟名下山场一块,地名鸠翁忧,界至:上凭主人山,下凭河,左凭主人山,右凭加池世太之山为界,四至分明。其山言定五股均分,地主占三股,栽手占二股,限至五年之内成林。如有不成,任凭地主另招别客栽种,而我不得异言。今欲有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
凭中 范炳文

代笔 朱达源

咸丰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