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三四 咸丰七年六月十二日姜凤乔佃栽杉木字
立佃种山场栽杉字人姜凤乔,今因佃到姜钟英、世俊伯侄名下山场一块,地名污宜,界止(至):上凭路,下抵溪,左凭嫩木,右凭小冲为界,四至。此山地主栽手分为伍股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,日后长大照依股数均分,另立合同。口说无凭,立此佃字是实。
凭中 李天福
朱成章 笔
咸丰七年六月十二日 立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