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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六年七月十七日范锡寿佃地栽杉种粟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182字

三三三 咸丰六年七月十七日范锡寿佃地栽杉种粟字

立佃帖字人岩湾寨范锡寿,今[佃]到文斗下寨姜本灿、本信弟兄等之山,地名冉柳金,界趾(至):上凭岭,下凭姜吉兆之山,右凭万寿宫之山,左凭范姓山为界,四至分明。今佃栽杉种粟,日后木大,五股均分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,限定五年成林。如不成林,栽手无分。口说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
(注: 中 姜本义

姜五公

范本清

姜相珍 笔)

咸丰六年七月十七日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