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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蒋仲华、王老寿佃抵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61字

三二八 咸丰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蒋仲华、王老寿佃抵契

立佃栽杉木字人蒋仲华、王老寿二人,今佃到文斗下寨姜钟英老爷、侄世俊叔侄山场壹块,地名冉忧,界至:上凭正福山与土坎为界,下凭污堵溪,左凭领(岭)以下冲绍齐共山为界,右凭相荣山为界,四至分明,此山地主栽手五股均分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,自愿先年佃栽主家山场壹块地名九龙山作袛(抵),王老寿自愿先得买姜老春之山栽手壹块,地名冲九作袛(抵)。佃栽杉木限至五年内成林。如有不成林,栽手无分,恁(任)凭弍处之山主家管业。恐后无凭,立此佃袛(抵)字为据。

咸丰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仲华亲笔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