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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范炳质种粟栽杉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122字

三二六 咸丰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范炳质种粟栽杉字

立佃字人岩湾范炳质,今佃到姜钟英名下,土名乌甲溪山壹块种粟栽杉,限五年内成林,言定五股均分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,日后逐年修理,不得荒抚(芜)。恐后无凭,立此佃字为据。

凭 锡寿中 笔

咸丰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