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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二十六年七月初十日姜凌霄断卖山场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43字

三一六 道光二十六年七月初十日姜凌霄断卖山场契

立断卖山场约人姜凌霄,为因缺少粮食,无处得出,情愿将到祖遗与买主所共之山场壹块,地名污榜溪口,其山界趾(至):上凭盘路,下凭杨姓之田,左凭老广之木为界,右凭冲,四至分明。此山分为陆大股,弟兄共占一股,此壹股分为叁小股,本名占一股,出断卖与姜钟英兄名下承买为业。当日凭中议定价纹银一钱四分,亲手收足应用。自卖之后,恁(任)凭买[主]管业,卖主兄弟不得异言。口说无凭,立此断卖山场字存照。

外批:老契约凌汉存。

凭中 易明喜

道光二十六年七月初十日 亲笔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