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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姜凌汉等断卖山场杉木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64字

三一四 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姜凌汉等断卖山场杉木契

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姜凌汉、姜凌青、范有凤,为因缺少纹银用,情愿将到山场壹块,地名冈晚,界至:上凭下凭买主,左右凭买主,四至分明。此山分为叁股,本名占壹股半,今凭中出断卖与姜钟英、世俊伯侄名下承买为业。凭中议定价纹银壹两叁钱五分,亲手领足。其山场自卖之后,恁(任)凭买主修理管业,卖主不得异言。今欲有凭,立此断卖山场杉木字存照。

外批:界至,上凭岭,下凭买主,左右凭买主,除栽手弍股在外。内涂四字。

范有凤先年得买姜凌霄之股概卖在内。

(注: 凭中 姜老齐

龙合锦)

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凌汉笔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