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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二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姜相弼断卖山场杉木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63字

三一二 道光二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姜相弼断卖山场杉木契

立断卖山场杉木字人姜相弼,先年得买天祥东黎、连寿所栽之地,界限:左凭冲,右凭大冲与钟英、相弼二人之山为界,上凭顶,下凭载渭之山,四至分明。此山分为四股,先年二家得买叁股,今相弼弟兄得买天祥之一股,相弼出卖半股与钟英、世豪二人名下为业。当面议定价纹银壹两伍钱整,亲手收回应用,未欠分厘。其山之后二家凭(平)分,日后不得异言。今欲有凭,立此断卖字为据。

天祥之契,相弼存,二家共。

(注: 凭中 朝理

邦彦)

道光二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亲笔 立 [1]


[1] 本契左端书有文字:“加池姜世连、元卖刚晚木契。”系后人所批。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