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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一〇 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十五日龙载坤断卖山场杉木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45字

三一〇 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十五日龙载坤断卖山场杉木契

立断卖山场杉木字人龙载坤,为因家下缺少银用,无从得出,自己请中将到山场杉木一块,土名冉稿多,上凭买主,下凭田,左凭买主,右凭冲,四至分明。其山地主栽手分为弍大股,载坤占一大股,维垣占一大股。今将本名占一大股请中出卖与姜钟英老爷、世豪父子名下承买为业,当日凭中议定价纹银六钱正,其银亲手领回应用。自卖之后,任凭买主修理蓄禁管业,卖主不得异言。倘有不清,卖主理落,不与买主相干。今欲有凭,立此断卖字是实。

凭中 姜绍清

姜朝理 笔 

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十五日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