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〇八 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姜光典卖地土契
立卖地土字人姜光典,为因家中要银使用,自己将到本名一股,地名报中保出卖与姜绍齐、钟英二人名下承买为业。当日凭中三面议定价纹银弍钱弍分正,亲手收用。其山界至:上凭买主,下凭田,左凭岭,右凭冲,四至分明。其山自卖之后,任凭买主管业。今欲有凭,立此卖字[是]实。
亲笔
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立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