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  登录

目录

三〇二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十八日姜老引断卖山场杉木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26字

三〇二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十八日姜老引断卖山场杉木契

立断卖山场杉木契人姜老引,为因要银使用,无处得出,自己将到地名皆休,小地名翁顺出卖与本房姜钟英、世豪伯侄名下修理管业。当日凭中议定价纹银五钱正,亲手领回应用,其山界限:上凭田,下凭大河路,左凭绍璜之山,右凭买主之山,四至分明。自卖之后,恁(任)凭买主管业,卖主房族弟兄不得异言。今欲有凭,立此卖字为据。

凭中 [1]  易明喜

代笔 姜邦彦

道光二十四年正月十八日卖主押 立


[1] 本契左端书有文字:“相国父子九龙卖契。”系后人所批。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