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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张玉兴等断卖山场杉木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294字

二九六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张玉兴等断卖山场杉木契

立断卖山场杉木契人瑶光寨张玉兴、玉祖、宏祖、侄老转弟兄同侄四人,为因要银用度,自愿将到先年得买文斗六房姜富美包谷山场一块,地名假都,其山界趾(至):上凭姜揆田,下凭冲,左□□□□凭姜大相木,四至分清。其杉木分为五股,地主占叁股,栽手占弍股,今将地主叁股并地出卖与文斗下寨姜钟英、世豪二人名下承买为业。凭中议定纹银八钱整,亲手领回应用。其山场杉木自卖之后,任从买主房族弟兄并外人不得争论。如有此情,俱在卖主向前理落,不关买主之事。今欲有凭,立此断卖山场杉木[契]为据。

(注: 凭中 姜先铭

姜大烈

代笔 姜治齐)

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