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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初一日姜通粹等卖山场杉木契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325字

二八九 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初一日姜通粹等卖山场杉木契

立卖山场杉木契人上寨六房姜通粹、朝魁、开岐等,为朱府主委王寨汛官以及府差巡查地方以致所该账费佘(赊)值荒月,我等难以办派,众等情愿将到先年得买姜开庠母范氏卧姑之山场杉木一幅,地名四里塘,其界址(至):上凭买主,下抵河,左凭买主,右凭卖主亦得买主之山为界,其山杉木地主、栽手分为伍股,栽手占弍股,地主占叁股,今将地主之叁股出卖与下寨姜钟英老爷名下承买蓄禁为业。当日凭中议定价纹银捌钱正,亲手领足以作众等开销此项。其山自卖之后,恁(任)从买主修理管业,卖主众人不得异言。今欲有凭,立卖字存照。

外批:栽手系姜显名父子,所栽先卖与买主。共添四字。

外批:老契并图形未拔。

凭中 姜本望

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初一日 姜开泰笔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