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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十六日姜光照断卖山场栽手杉木字
所属图书:《土地契约文书校释》 出版日期:2016-12-01文章字数:310字

二八五 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十六日姜光照断卖山场栽手杉木字

立断卖山场栽手杉木字人姜光照,为因家中要银用度,无出,自己请中度到姜钟英、侄世豪二人名下承买为业。当日凭中三面言定价纹银壹两六钱五分,凭中收足,不欠分厘。其山地名干榜,界至:上凭祖坟,下凭冲,左凭刘姓之木,右凭买主之木,四至止清。自卖之后,恁(任)凭买主赎(蓄)禁管业,卖主并外人不得异言。如有来历不清,俱在卖[主]上前理落,不关买主之事。今欲有凭,立断山场栽手杉木字是实。

此山地主分为二大股,姜开儒占一大股,我兄弟占一大股,此大股分为四小股,今将本名占地主一小股并栽手二股合成三股出卖是实。照笔批。

内涂“土”一字,添二字。

凭中 姜朝伟

姜光照 亲笔

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十六日 立

土地契约文书校释